代数结构
代数,就是代替数。
代数运算
代数运算:称映射∘:A×B→D为A×B到D的一个代数运算,记作a∘b
二元运算:由A×A到A的一个代数运算∘称为A上的一个二元运算,此时称(A,∘)是一个代数结构
单射,双射与满射
- 单射:指将不同的变量映射到不同的值的函数。
- 满射:指陪域等于值域的函数。即:对陪域中任意元素,都存在至少一个定义域中的元素与之对应。
- 双射(也称一一对应或一一映射):既是单射又是满射的函数。直观地说,一个双射函数形成一个对应,并且每一个输入值都有正好一个输出值以及每一个输出值都有正好一个输入值。
运算律
- 结合律:(a∘b)∘c=a∘(b∘c)
- 交换律:a∘b=b∘a
- 右分配律:a∘(b⋅c)=(a∘b)⋅(a∘c)
- 左分配律:(b⋅c)∘a=(b∘a)⋅(c∘a)
同态与同构
设(A,∘),(A,∘)为代数结构,σ为A到A的映射
- 同态:σ(a∘b)=σ(a)∘σ(b),σ是A到A的同态
- 单同态:σ是单射同态
- 满同态:σ是满射同态,称A与A同态,记为A≥A
- 同构:σ是双射同态,称A与A同构,记为A≅A
- 自同态:σ是A到A自身的同态
若要研究某一未知代数体系的结构,通过建立这个未知代数体系与某一已知代数体系之间的联系,我们所能提出的最高的要求,就是让这两个代数体系的结构完全一致,这时这两个代数体系的联系就用“同构”进行刻画。
群G和群H之间若建立了同构映射,那么不仅群G中的每个元素在群H中都有一一对应,而且对于群G中的两个元素g1,g2,在群运算∘下得到的元素g3=g1∘g2也在这个映射下保持
同构是两个代数体系之间最精细的刻画,然而一般情况下,同构映射很难找到,就退一步,找一个比同构弱一些的要求:同态。
等价关系
关系:A×A上任何一个非空子集R称A上的一个关系,若(a,b)∈R,称a与b有R关系,记为aRb
分类:p(A)的子集∏={Ai⊂A∣i∈I}称集合A的一个分类,假若A中每一个元素属于且属于Ai之一,即下面两项同时成立
- 等价关系
- 反身性:a∈A⇒a∼a
- 对称性:a∼b⇒b∼a
- 传递性:a∼b,b∼c⇒a∼c
- 若a∼b,称a与b等价
- 等价关系性质
- a∈a
- a∼b⇔a∈b
- a∼b⇔b∈a
- a∼b⇔a=b
- 分类的性质
- A=⋃i∈IAi
- ∀i,j∈I,Ai∩Aj=∅或Ai=Aj
定理:集合A的一个分类决定A的元素间的一个等价关系,反之,A的元素间的一个等价关系也决定A的一个分类
群论
- 半群:若代数结构(G,∘)满足结合律
- 幺半群:含有单位元的半群
- 群:若半群(G,∘)为群,满足以下条件
- G中有单位元e:ae=ea=a(a∈G)
- G中每个元a都有逆元a−1:aa−1=a−1a=e
- 若G是群,则有如下结论:
- 单位元唯一
- 消去律成立
- 左消去律:ab=ac⇒b=c
- 右消去律:ba=ca⇒b=c
- 每个元的逆元唯一
- (a−1)−1=a
- (ab)−1=b−1a−1
- 若G是半群,则以下条件成立时G为群
- G中有左单位元e:ea=a(a inG)
- G中每个元a都有左拟元a−1:a−1a=e
- 交换群:群G满足交换律
- 加群:群G为交换群,用+表示他的运算时,称为加群
- 0:表示单位元,改称为零元
- −a:表示a的逆元,改称为负元
群的阶和元的阶
幂运算:若a是群G的元,约定a的幂运算如下
- a0=e,a1=a,a2=aa,a3=a2a,⋯
- 若n是正整数,a−n=(a−1)n=(an)−1
- aman=am+n,(am)n=amn
- 有限群:群中元的个数有限
- 无限群:群中元的个数无限
- 群的阶:有限群中元的个数
- 元的阶:存在一个使an=e成立的最小正整数n,称为数为a的阶,记为ord(a),否则a是无限阶
群的同态与变换群
满同态:设σ是群G到群G′的满同态,则
- 若e是G的单位元,则σ(e)是G′的单位元
- 对任何a∈G,在G′中σ(a−1)为σ(a)的逆元,即有σ(a−1)=σ(a)−1
核:若σ:G→G′为群同态,e′为G′的单位元,我们称kerσ=σ−1(e′)={a∈G∣σ(a)=e′}为同态σ的核
定理:若σ:G→G′为群同态,则σ为单同态⇔kerσ={e}
变换群
变换群是群的一种具体的表示
定理:集合A上的一切变换之集TA对于映射的复合构成了一个含幺半群
变换群:由A的若干一一变换构成的群称为A的一个变换群
对称群:集合A上的一切一一变换之集构成A的一个变换群SA,称其为A上的对称群
定理:任何一个群G都同构其自身的一个变换群
代数学的本质是抽象,同时对于抽象的对象还要尽力给它一个具体的表示
置换群
- n元置换:集合{1,2,3,⋯,n}的一一变换
- n元置换群:若干n元置换构成的群
- n次对称群:一切n元置换构成的群Sn
置换的循环表示
k - 循环:若置换σ∈Sn:i1→i2→⋯→ik,且σ保持其他的n−k个数字不动,我们称σ为一个k - 循环,我们将它记为(i1,i2,⋯,ik)
对换:我们称2 - 循环为对换
不相交循环:若两个循环中没有相同的数字,我们称它们是不相交的,不相交的两个循环的乘积是可交换的
定理:任何n元置换群σ都可以分解称若干不相交循环的乘积,若要求1到n每个数字在这些循环中出现且仅出现一次,且不记次序,则这种分解时唯一的。
置换的奇偶性
定理:每个循环都可以写成若干对换的乘积,但是所用对换的个数的奇偶性不变
- (i1i2⋯ik)=(i1ik)(i1i3)(i1i2)
- (i)=(ij)(ij)
奇置换:若σ能分解称奇数个对换的乘积,称为奇置换
偶置换:若σ能分解称偶数个对换的乘积,称为偶置换
- 偶置换与偶置换的乘积还是偶置换
- 结合律时天然的
- (1)=(12)(12)单位元时偶置换
- 偶置换的逆元还是偶置换
循环群
循环群:若群G中的每一个元都是某个固定元a的幂,我们就称G为循环群,称a为它的生成元,并记G=(a)
- 若a的阶无限,则G≅Z且G={e,a±1,a±2,a±3,⋯}
- 若a的阶为n,则G≅Zn且G={e,a±1,a±2,⋯a±n}
子群
子群:H是群G的子集,若H对于G的乘法也构成一个群,则我们称H是G的一个子群,记为H<G
下面三项等价
- H<G
- a,b∈H⇒ab∈H,c∈H⇒c−1∈H
- a,b∈H⇒ab−1∈H
生成子群:S是群G的子集,我们用(S)表示G中包含S的最小的子群,即若S⊂H<G,则(S)⊂H,我们称(S)为S生成的生成子群
若H<G,定义a∼b⇔ab−1∈H,则∼是G上的一个等价关系
- 反身性:aa−1=e∈H⇒a∼a
- 对称性:
- a∼b⇒ab−1∈H
- ba−1=(ab−1)−1∈H⇒b∼a
- 传递性:
- a∼b,b∼c⇒ab−1,bc−1∈H⇒ac−1=(ab−1)(bc−1)∈H⇒a∼c
同样我们看定义多个集合的乘积
- 等价类
- 假设在一个集合X上定义一个等价关系(用∼)来表示则X中的某个元素a的等价类就是在X中等价于a的所有元素所形成的子集
- [a]={x∈X∣x∼a}
- ∼的等价类:∼如上定义,则a∈G所在的等价类[a]=Ha
- b∈[a]⇔b∼a⇔ba−1=h∈H⇔b=ha∈Ha
- 子群的乘积:H,K是群G的两个子集,我们定义HK={hk∣h∈H,k∈K}
- 子群的陪集:若H<G,a∈G,我们称
- H的右陪集:Ha={ha∣h∈H}
- H的左陪集:aH={ah∣h∈H}
- 他们都是G的子集
- 陪集的性质
- Ha=Hb⇔ab−1∈H⇔a∼b
- aH=bH⇔b−1a∈H⇔b∼a
- a∈H⇔aH=Ha=H
对a来说的左陪集aH, 其实就是a在G上的一个等价类.
例子:
S3HH(1)H(13)H(23)H(12)H(132)H(123)(1)H(13)H(23)H(12)H(132)H(123)H={(1),(12),(13),(23),(123),(132)}={(1),(12)}={(1),(12)}={(13),(132)}={(23),(123)}={(1),(12)}=H(1)={(13),(132)}=H(13)={(23),(123)}=H(23)={(1),(12)}={(13),(123)}={(23),(132)}={(1),(12)}=H(1)={(13),(123)}=(13)H={(23),(132)}=(23)H
定理:设H是G的子群,令
SRSL={Ha∣a∈G}={aH∣a∈G}
- SR与SL一一对应
- Ha,aH与H一一对应
指数:H是群G的子群,H在G中右(左)陪集的个数,称为H在G中的指数,记为[G:H]
定理:设H是有限群G,则
∣G∣∣G∣有限群G的阶=[G:H]⋅∣H∣=∣G/H∣⋅∣H∣=子群H的指数×子群H的阶
正规子群
正规子群:N是群G的子群,若N在满足下列条件就称N是G的正规子群,记为N▹G
g∈G,n∈N⇒g−1ng∈N
对于群G的子群H来说,H的一个左陪集aH未必等于右陪集Ha,但是对于某些子群而言,可能有aH=Ha,这就是正则子群。即也有以下定义aH=Ha,∀a∈G成立,则H是正规子群
- 结合律:((ab)c)H=(a(bc))H
- 单位元:(aH)(eH)=(ae)H=aH
- 逆元:(aH)(a−1H)=(a−1a)H=eH=H
任何一个群G至少有两个平凡正规子群,G和{e}
- G/G={e}
- G/{e}≅G
交换群的每个子群都是正规子群
商群:当N▹G时,G/N={aN∣a∈G}在运算
(aN)(bN)=(ab)N
之下构成的群称G的(模N的)商群
- 定理:若σ是群G到群G′的同态
- Imσ是群G′的子群
- kerσ是群G的正规子群
定理:若N≅G,则G≥G/N,即群与它的每个群同态
对于群G,当我们有一个正则子群N,我们就又多了两个群,N和商群G/N,当然,若G/N与原来的群G失去了联系,它的意义就不大了。所以当G与G/N同态,这样,我们可由G/N来推测G的性质了
定理:若σ是群G到群G′的满同态,则G/kerσ≅G′
以上两个定理说明,本质上,一个群的一切商群保罗了这个群的一切同态像,而商群与正规子群一一对应。
定理:若σ是群G到群G′的满同态,则我们有如下结论
- H<G⇒σ(H)<G′
- N▹G⇒σ(N)▹G′
- H′<G′⇒σ−1(H′)<G
- N′▹G′⇒σ−1(N′)▹G
环论
定义:若代数结构(R,+,∘)满足下列条件,称R为环
- (R,+)是加群
- 群R为交换群,用+表示他的运算时,称为加群
- 0:表示单位元,改称为零元
- −a:表示a的逆元,改称为负元
- (R,∘)满足结合律:(ab)c=a(bc)
- 乘法∘对加法+满足分配律
- a(a+c)=ab+ac
- (b+c)a=ba+ca
R是环,称R是有单位元的环,若R中乘法有一个单位元,即存在一个元素1,对于R中任何元素a,有
a1=1a=a
- 交换环:R是环,且乘法满足交换律
- 可逆:R是有单位元1的环,a∈R,称a可逆,若有b∈R使ab=ba=1(可证b唯一)
若R为环,则它有下列性质
- 0a=a0=0
- (−a)b=a(−b)=−(ab)
- (−a)(−b)=ab
- (na)b=a(nb)(n∈Z)
- ∑i=1mai∑j=1bjn=∑i=1m∑j=1naibj
- 单位元若存在,则必唯一
- 在有单位元的环中,可逆元的逆元也唯一
零因子与整环
定义:在环R中,若ab=0,但a=0,b=0,则我们称a是一个左零因子,b是一个右零因子,统称为零因子
我们称环R为整环,若它再满足下列条件
- 乘法满足交换律:ab=ba
- 有单位元1:a1=1a=a
- 至少有两个不同的元:1=0
- 没有零因子:a=0,b=0⇒ab=0
无零因子环特征
定理:若R是无零因子的环,则其加群中所有非零元的阶相同,或是无限,或是一个素数。
证明:设a,b是R中的两个非零元,n是任何正整数,由于R无零因子,故下列推理成立
na=0⇔(na)b=a(nb)=0⇔nb=0
这说明R中所有非零元的阶相同,或是无限,或是有限数p,当为有限数p时,则p一定为素数,不然p=kl,此时对于任何非零元a有
(ka)(la)=(kl)a2=pa2=0⇒或la=0
特征:若R是无零因子环,当其加群中所有非零元的阶无限时,我们称R是特征0的,记为chR=0,当此阶为素数p时,我们称R时特征p的,记为chR=p
除环与域
定义:我们称环R为除环,若R还满足下列条件
- 有单位元1
- 至少有两个元:1=0
- 非零元之集R∗对于乘法构成一个群
域:乘法可交换的除环称为域
- 除环一定没有零因子:a=0,ab=0⇒a−1(ab)=0
- 在域内,若b=0,有b−1a=ab−1,我们可用ba,表示b−1a=ab−1,此时,普通分数的运算法则在域中也成立,如:
ba⋅dcba+dc=bdac=bdad+bc
子环和环同态
子环:S是环R的一个子集,若S对R上的加法和乘法也构成环,我们就称S是R的子环,记为S<R,同理我们可定义子整环,子除环和子域
定理:设子集S是环R的子集,若
a,b∈S⇒a−b,ab∈S
则S<R
环同态与同构
定义:R和R′为环,映射σ:R→R′称为R到R′的同态,若σ再满足下列条件:
- σ(a+b)=σ(a)+σ(b)
- σ(ab)=σ(a)σ(b)
若σ:R→R′为环同态,且为满射,则称σ满同态,同时称R与R′同态,记为R≥R′
若σ:R→R′为环的满同态,且为单射,则称σ为同构,同时称R与R′同构,记为R≅R′
若σ:R→R′为环同态,0′为R′的零元,我们称kerσ=σ−1(0′)={a∈R∣σ(a)=0′}为σ的核
定理:设σ:R→R′为环同态,则
- kerσ<R
- σ为单同态⇔kerσ={0}
定理:若σ是环R到环R′的满同态,则我们有以下结论
- σ(0)是R′的零元
- σ(−a)=−σ(a)
- 若1是R的单位元,则σ(1)是R′的单位元
- 若S<R,则σ(S)<R′
- 若S′<R′,则σ−1(S′)<R
环的嵌补
嵌补定理:若环S′同构于环R的一个子环S,则存在一个与R同构的环R′使得S′在保持原有的运算时,是R′的子环
理想与商环
I是环R的子环,若I再满足下列条件我们就称I是R的理想,记为I▹R
r∈R,i∈I⇒ri,ri∈I
对于理想,还有如下的定义方式
拥有单位元的可换环的不为空的集合I满足下列条件时,为理想
- 任意a,b∈I,a+b∈I
- 任意x∈A,a∈I,xa∈I
总结
- 代数运算:a∘b
- 代数结构:(A,∘)
- 运算律
- 结合律:(a∘b)∘c=a∘(b∘c)
- 交换律:a∘b=b∘a
- 右分配律:a∘(b⋅c)=(a∘b)⋅(a∘c)
- 左分配律:(b⋅c)∘a=(b∘a)⋅(c∘a)
- 等价关系
- 反身性:a∈A⇒a∼a
- 对称性:a∼b⇒b∼a
- 传递性:a∼b,b∼c⇒a∼c
- 群
- 半群:代数结构(G,∘)满足结合律
- 幺半群:含有单位元的半群
- 群:若(G,∘)为群,满足以下条件
- 满足结合律
- 单位元:ae=ea=a
- 逆元:aa−1=a−1a=e
- 交换群:群G满足交换律
- 加群:群G为交换群,用+表示他的运算时,称为加群
- 0:表示单位元,改称为零元
- −a:表示a的逆元,改称为负元
- 子群:H是群G的子集,若H对于G的乘法也构成一个群,则我们称H是G的一个子群,记为H<G
- H<G
- a,b∈H⇒ab∈H,c∈H⇒c−1∈H
- a,b∈H⇒ab−1∈H
- 环
- 代数结构(R,+,∘)满足下列条件
- (R,+)是加群
- 群R为交换群,用+表示他的运算时,称为加群
- 0:表示单位元,改称为零元
- −a:表示a的逆元,改称为负元
- (R,∘)满足结合律:(ab)c=a(bc)
- 乘法∘对加法+满足分配律
- a(a+c)=ab+ac
- (b+c)a=ba+ca
- 对于乘法⋅可以没有逆元
- 交换环:R是环,且乘法满足交换律
- 有单位元的环:乘法有:a1=1a=a
- 可逆:R是有单位元1的环,a∈R,称a可逆,若有b∈R使ab=ba=1(可证b唯一)
- 零因子
- 左零因子:ab=0(a=0,b=0),a
- 右零因子:ab=0(a=0,b=0),b
- 整环:
- 乘法满足交换律:ab=ba
- 有单位元1:a1=1a=a
- 至少有两个不同的元:1=0
- 没有零因子:a=0,b=0⇒ab=0
- 除环,若R还满足下列条件
- 有单位元1
- 至少有两个元:1=0
- 非零元之集R∗对于乘法构成一个群
- 域:乘法可交换的除环称为域
- 理想
- 任意a,b∈I,a+b∈I
- 任意x∈A,a∈I,xa∈I
证明相关:
- aa−1=e
- 0=0+0
- a+(−a)=0
- 0a=(0+0)a=0a+0a=20a
- (a−1)−1=a